6.3 光伏组件设计


6.3.1 光伏组件尺寸和形状的选择宜与建筑模数尺寸相协调,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的有关规定。
6.3.2 作为遮阳或采光构件的光伏组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建筑透光区域设置光伏组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的有关规定;
    2 作为遮阳构件的光伏组件应符合室内采光和日照的要求,并应符合遮阳系数的要求;
    3 光伏窗应符合采光、通风、观景等使用功能的要求;
    4 用于建筑透光区域的光伏组件,其接线盒不应影响室内采光。
6.3.3 光伏组件表面色彩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伏组件的色彩应与建筑整体色调相匹配;
    2 光伏组件边框的颜色应与光伏电池的色彩及建筑整体设计相匹配;
    3 对色彩有特殊要求的光伏组件,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
条文说明
6.3.1 标准太阳电池常规尺寸:非晶硅薄膜太阳电池常规模数有三种(单位均为mm):1245×635、1300×1100、1400×1100;铜钢镓硒薄膜太阳电池常规模数有三种:1190×789.5、1190×1580、1190×630;晶体硅太阳电池常规模数有两种:125×125,156×156。光伏组件尺寸在常规模数基础上有3mm~5mm的允许偏差。
    在圆形或不规则形状屋顶或墙面安装光伏组件时,往往受到总面积和光伏组件回路模数的影响,此时,采用外形一致但无发电功能的光伏组件予以填充,此类光伏组件称为“装饰片”,其外形往往呈现不规则形状。除了充作“装饰片”的光伏组件不安装接线盒和单线外,其他部分的材料和制作工艺应一致。
6.3.2 建筑物的采光设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的采光要求。普通光伏组件所用布纹超白钢化玻璃具有阻挡视线的作用。安装在观光处的光伏组件应采用光面超白钢化玻璃制作高透光率双玻光伏组件。为了节约成本,高透光率双玻光伏组件背面的玻璃可以采用普通光面钢化玻璃。
    普通光伏组件的接线盒一般粘在背面,接线盒较大,影响美观,因此设计时应将接线盒设置在边角处或隐藏起来。旁路二极管没有了接线盒的保护,要考虑采用其他方法来保护,可将旁路二极管和连接电缆线隐藏在幕墙骨架结构或线槽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侵蚀。
    建材型光伏构件的透光率可通过调整品体硅太阳电池的间距进行控制,也可通过对品体硅太阳电池激光打孔获得透光效果。薄膜光伏组件的透光率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Φ——透光率(%);
    Φ a——薄膜太阳电池透光率(%);
    X——光伏组件边框长度(mm);
    Z——光伏组件边框宽度(mm);
    Φ c——所有玻璃的透光率总和(%),  Φ c= Φ c1×Φ c2×Φ c3……;Φ c1,Φ c2,Φ c3……分别为组成光伏组件从外到内所有玻璃的透光率;
    A a——薄膜太阳电池面积总和(mm²);
    A b——边框面积(不带边框的取0)(mm²)。
    晶体硅光伏组件的透光率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A si——所有品体硅太阳电池面积总和,穿孔型晶体硅太阳电池应减去空洞部分(mm²)。
6.3.3 光伏组件的色彩可通过调整背板玻璃的颜色和花纹来达到色彩一致的要求或其他建筑效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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